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乱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     来源: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   作者:宣传科
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乱工作方案

    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“十个进一步”“十个不断强化”的要求,以行业治乱为抓手,扫除医疗卫生领域的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,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乱工作,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及省扫黑办的决策部署,大力实施专项治理、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,统筹推进医院法制建设,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,净化医院周边环境,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,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,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,构建良好医疗秩序,为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二、目标任务

依法严厉打击涉医黑恶势力犯罪,坚决依法查处医闹、伤医事件,尤其是盘踞在医院附近,长期以来为非作歹,严重影响医疗秩序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不法人员等黑恶势力。

在2019年,通过省卫生健康委、相关执法部门和医院形成合力,完成医院及周边乱象的整治工作,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,为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使就诊患者、医护人员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胜利。

三、行动范围

各市卫生健康委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

四、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
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乱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完成:

第一阶段 摸排自查阶段(2019年4月1日-4月15日)

各单位制定整治工作方案,建立台账,全体动员。对严重影响医疗秩序、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医黑恶势力犯罪等问题线索开展调查,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管理漏洞、制度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。各市卫生健康委将本区域内医疗机构检查和自查情况,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自查情况总结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。

第二阶段 检查评估阶段(2019年4月16日-5月15日)

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,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,督促整改。

第三阶段 整改落实阶段(2019年5月16日-5月31日)

针对存在的问题,认真制定“三个清单”,明确责任领导、工作任务、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,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5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,并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整改情况。

第四阶段 “回头看”阶段(2019年6月-12月底)

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整改情况,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重点领域、难点环节,适时开展“回头看”,对仍然存在问题的环节再次进行专项督导,并严肃问责。

五、打击和整治重点

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乱象,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,群众反映最强烈、最深恶痛绝的问题上,深挖其背后“保护伞”,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,结合本行业特点,突出打击以下重点:

(一)职业“医闹”乱象。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,敦促各相关科室主动对涉医投诉、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,对久拖未决、反复投诉的医疗纠纷要督查督办。要专人专办受理投诉,并在门急诊大厅、住院病房等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,公示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,认真落实“首诉负责制”,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,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;定期开展职业“医闹”线索摸排,对专门捏造、寻找、介入他人医患矛盾,故意扩大事态,寻衅滋事的以及向医务人员敲诈勒索的职业“医闹”,要固定证据,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,并移交相关线索。

(二)医疗机构“贩子”乱象。将整治“贩子”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,对“号贩子”等谋取暴利、侵害患者利益行为,发现即打、稍乱即整,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;强化互联网信息监测,发现相关的有害网址、链接、关键词等信息,要及时向当地网信部门报告;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被“贩子”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,对医院内部参与“倒号”“倒床”、私卖药品耗材等现象“零容忍”,一经查实要给予调离岗位、降职、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,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。

(三)“医托”乱象。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非法行医和医院内部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。定期梳理分析接到的投诉和举报信息,发现涉嫌“医托”诈骗案件线索的,及时汇总并报告公安机关。在挂号处、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、警示标语,通过展板、滚动电子屏宣传,提醒患者加强防范意识,并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,打击震慑“医托”。

(四)护工管理乱象。高度重视护工队伍管理,将护工管理纳入医院管理体系,医院应当使用经过规范培训的护工提供陪护服务。对在医院从业的护工进行备案管理,详细登记护工的个人信息,配发所在临床科室的《出入许可证》。坚决依法取缔“黑护工”,严禁未备案的人员随意进入临床从事护工工作。对不服从医院管理、不接受培训或随意调价、私自收费的护工,要取消备案,并及时清退,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(五)医疗机构后勤管理乱象。将后勤保障纳入患者满意度提升、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总体安排统筹推进。加强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工作,会同公安、城建部门打出“组合拳”,彻底清理医院周边无证经营的摊贩和摊点。

六、主要措施和要求

(一)深入宣传发动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通过召开动员会、发放宣传单、悬挂会标、自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,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,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政策,打造专项斗争的声势,弘扬正气,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、举报箱、收集乱点线索,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
(二)加强深控细查

积极加强与公安、城建等执法部门配合,抽调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门组成工作组,深入开展对乱点和违纪行为的调查摸底、取证和打击等工作,确保一查到底。

(三)确保治乱效果

将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,将专项检查作为卫生系统年度大督查重点工作之一,与中心工作同检查、同部署、同落实,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,确保治乱工作有序推进。

(四)做好经验总结

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,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,强化日常监管,建立“双反馈”机制和安全防范的长效管理机制,认真总结工作经验,查找不足,营造对标一流、改革创新、敢于担当、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