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 宣传发动工作的整改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     来源: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    作者:宣传科

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
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

宣传发动工作的整改实施细则

一、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宣传发动工作,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,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《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整改实施细则的通知》要求,按照省委“十个进一步”“十个不断强化”工作部署,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二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市卫生计生委、委直各单位应当召开党委(党组)会、行政办公会(院务会)研究建立宣传发动工作机制,统筹并进一步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,制定完善与专项斗争三年计划相符全年常态化宣传规划及宣传制度,展现扫黑除恶坚强决心。

三、加强宣传审核。各市卫生计生委、委直各单位要完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审核制度,在政策解读、标语制发等宣传工作中应当严格把关,确保内容适宜、文字准确。对重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情况、“保护伞”查处情况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案件信息等重要宣传活动,须提前上报省卫生健康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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